据新华社6月8日消息:6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报告中鲜明指出:“要坚定中医药自信,把发展中医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说明,我校党委书记段志光教授的建议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采纳。
《中医药法》于2016年12月25日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中医药领域一部重要的基础性、纲领性法律,《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3月启动第一次全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5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率执法检查组一行莅临我校,检查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校党委书记段志光、校长刘星陪同。在专题汇报中,段志光向检查组提出了包括“坚定中医药自信”在内的中医药法修订5点建议。此前,我校向检查组提供的书面汇报材料中,详细汇报了中医药自信教育开展情况。
从2019年开始,我校面向所有专业,率先在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开展中医药自信教育。按照“固本培基、质疑解惑、全程贯穿、梯次加强”的原则,构建起职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认同、职业认定“四梯次”,启蒙教育、集中教育、同向同行教育、经典强化教育、岗位胜任力培养“五模块”,讲授法、讨论法、示范法、体验法、反思法“五途径”的“四梯次、五模块、五途径”中医药自信教育金字塔模式。
中医药自信教育已经成为我校落实立德树人的内在要求、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加快人才成长的关键所在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逐步成为学校软实力的硬支撑。在校生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总体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文化的社会认同逐步提高,大学文化育人社会效益逐步显现。“人民英雄”、中国中医科学院原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对这一探索实践给予了高度赞誉。全国10余所中医药高等院校积极协作推广。《中国中医药报》《山西日报》整版或专版报道,中新网、光明网等近50家媒体报道。